跨境犯罪呈現多重犯罪形態交織特征 各國代表建言
跨境犯罪治理需要更完善的司法保障
攜手30年,中國—東盟全面戰略伙伴關系已成為亞太區域合作中最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而法治已然成為保障中國與東盟關系行穩致遠的關鍵因素。
11月21日,第七屆中國—東盟法治論壇在重慶開幕,論壇主題是“加強中國—東盟法治合作,共建周邊命運共同體”。中國—東盟法治論壇作為深化中國和東盟法治交流合作的重要平臺,如同一座溝通的橋梁,不僅跨越地理界線,更連接不同法律體系,將制度差異轉化為合作優勢。
法治經緯版今天刊發一組報道,充分展現在第七屆中國—東盟法治論壇上,相關各國在國際商事仲裁、跨境犯罪治理等方面的實踐經驗,探索各國如何以高水平法治合作助力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建設取得新成效。敬請關注。
□ 本報記者 吳曉鋒 戰海峰
近年來,隨著中國與東盟各國經貿往來和人員交流日益密切,跨境犯罪問題滋生,已成為影響區域安全穩定的重要因素,對區域安全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在重慶檢察機關辦理的董某瀾跨境販毒案中,嫌疑人通過“暗網”獲取交易信息、以虛擬貨幣完成毒資支付。境外交易平臺數據分散于緬甸等東盟國家服務器,境內僅能固定快遞收貨記錄等間接證據,這使得以“直接證據為核心”的傳統取證規則難以適用。
證據收集難只是跨境犯罪治理面臨的難題之一。管轄權沖突、涉案資產追繳處置等問題,同樣是中國與東盟國家開展跨境犯罪治理協作中,無法回避且亟須破解的現實課題。
面對這一系列問題,在近日舉行的第七屆中國—東盟法治論壇中國—東盟跨境犯罪治理分論壇上,來自中國與東盟國家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代表及法律專家,共同圍繞中國—東盟跨境犯罪治理經驗、共商打擊跨境犯罪合作機制兩方面進行了深入探討。
新挑戰
犯罪態勢日趨復雜嚴峻
“當前,跨境犯罪案件數量增多、形態復雜多變,對區域安全構成嚴峻挑戰。”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丁勝明指出,當前東南亞跨境犯罪已形成電信詐騙、人口販運、毒品犯罪等多重犯罪形態交織的復雜網絡。
數據印證了這一趨勢。
2024年,云南檢察機關依法起訴了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跨境犯罪8500多件1萬余人。近年來,重慶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東盟跨境犯罪案件年均增長15%以上,案件涉及10余個東盟國家,涵蓋電信詐騙、走私、洗錢等多個領域。
長期研究跨境犯罪的西南政法大學刑事偵查學院副院長謝玲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了該類案件的明顯特征:首先是高度組織化與跨國網絡化。犯罪集團在多個國家設立據點,形成“策劃—招募—實施—洗錢”的完整跨國鏈條。例如,詐騙團伙設在柬埔寨,從越南、中國等地招募人員,針對中國、泰國、印度、韓國等多國受害者實施詐騙。
其次是技術化與智能化升級。犯罪團伙廣泛利用社交媒體、加密通信工具、人工智能、虛擬貨幣和區塊鏈技術進行作案、聯絡和資金轉移,極大增強了犯罪的隱蔽性。
多種犯罪交織融合也是此類犯罪的一大特征:電信網絡詐騙常與人口販運、非法拘禁、洗錢、毒品走私等犯罪行為相結合,形成復合型危害,受害者常被誘騙至境外,被拘禁并強迫參與詐騙。
2024年,我國西南地區某地通過對回流人員的研判,挖掘到東南亞某詐騙集團線索。該案涉及犯罪嫌疑人2000余人,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專案組從資金軌跡、戶籍信息等多個維度入手拓展線索,鎖定上千名犯罪嫌疑人并進行聚類分析發現,該園區以虛假博彩為手段實施殺豬盤詐騙。
“這類案件往往存在涉案財產認定、追繳、處置困難等問題。”謝玲告訴記者,詐騙團伙利用虛擬貨幣、貿易對沖、打賞等多種方式洗錢,加之因涉及不同國家的法律體系,此類跨境犯罪治理困難重重。
這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副所長陳堅的觀點不謀而合。他指出,虛擬貨幣跨境洗錢已形成一條全球化的“黑灰產業鏈”。犯罪分子利用混幣器、去中心化交易所等工具,能在瞬間將非法所得在全球范圍內轉移、隱匿。
“這給各國司法辦案帶來證據調取難、管轄權沖突與協作難、資產追繳處置難三大難題,嚴重沖擊各國金融安全與司法秩序。”陳堅告訴記者,目前,電詐、網絡賭博與洗錢已經合流為一條跨國犯罪“資金鏈”,已經出現“某一地區嚴打、資金迅速外逃”的擠壓和擴散效應,亟待突破個別領域的單兵突進,在區域層面、針對整條資金鏈實施合成作戰。
“這些跨越國界、司法管轄和法律體系的犯罪行為業已破壞了法治,對社會信任造成了損害,威脅了國家經濟穩定。這充分表明,沒有任何國家能夠獨自應對這些挑戰,也不應因犯罪行為的出現而指責特定國家。各國團結一致、共同擔責,才是應對挑戰的關鍵所在。”柬埔寨內政部國務秘書高萬男感慨地說。
新探索
多元治理路徑初見成效
面對新形勢新挑戰,跨境犯罪治理絕非單一國家、單一部門的“獨角戲”,國內相關執法、司法機關已經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嘗試。
重慶法院建立專業化審判體系、創新建立“電子送達+司法協助”雙軌機制,使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22%。同時,通過本地律所與越南、老撾等東盟成員國簽訂合作協議,實現了對犯罪的前端預防與后端保障。
重慶警方則通過構建多警種協同作戰機制,整合刑偵、網安、經偵等專業力量,建立跨境犯罪線索集中研判平臺,實現對犯罪團伙的全鏈條打擊。
作為面向南亞、東南亞的輻射中心,面對當前跨境犯罪呈現的網絡化、組織化新特征,云南省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與老撾北部五省檢察機關建立司法會晤機制,承辦中越邊境地區檢察機關會晤,接待緬甸法律事務部研修交流代表團,有效增進了邊境地區司法協助共識。
在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聯合打擊跨境犯罪已經成為各方共識。
2025年11月14日,中國、柬埔寨、老撾、緬甸、泰國、越南六國在云南昆明召開聯合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部級會議。六國執法部門就進一步聯合打擊跨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問題深入交換意見,取得一系列共識。
2025年以來,在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開展的一系列聯合行動,對跨境賭詐犯罪活動產生了明顯震懾效果。
中、緬、泰三方聯合對緬甸妙瓦底地區賭詐犯罪開展打擊清理,緬方向中方累計遣返5500余名涉案人員;中老警方聯合行動,在老撾金三角經濟特區4個園區開展行動,查獲涉案人員600余名;中越警方開展專項行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和賭博犯罪,抓獲涉案人員149名;中柬警方密切協作在蒙多基里、金邊、柴楨等地查獲涉案人員2141名,相關人員已由柬方移交中方。
柬埔寨通過與中國開展多階段聯合行動,在引渡條約執行、數字證據聯合認證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為區域合作提供了可借鑒的范例。
老撾與中國、越南、柬埔寨等國簽署了多項引渡條約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構建了嚴密的國際合作網絡。
“總體來看,東盟與中國在打擊跨國犯罪方面的合作正逐步向更實質、更務實的方向邁進,這充分體現了雙方在維護地區和平、穩定及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共同利益。”越南河內法律大學高級教師阮瓊英說。
新征程
正視困境構建協作網絡
使用境外加密通信軟件或閱后即焚工具,服務器設在境外,電子數據易滅失、易篡改、難調取,資金轉移通過鏈條復雜且匿名性強的虛擬貨幣、地下錢莊或“跑分平臺”實現……以上種種操作讓當前的跨境犯罪治理陷入證據調取困難、跨境取證程序障礙、管轄權沖突、司法主權與協作壁壘、資產追繳處置困難、國際追贓機制不完善、證明標準與程序銜接不足等困境。
在前不久的一起典型跨境電詐案中,犯罪團伙以緬甸等東盟國家為窩點,構建五個層級的組織架構。若無法通過跨境司法機關獲取如“窩點管理規定”“薪酬發放記錄”等證據,極易導致不同層級人員主觀明知程度、行為參與度等責任認定失準。
由于各國對網絡空間主權的認定存在爭議,直接跨境取證可能被視為侵犯主權。而通過國際刑事司法協助途徑取證程序煩瑣、周期長,且可能因雙邊條約缺失或無互惠安排而受阻。此外,部分國家以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或數據涉及國家安全為由拒絕協助,也成為一大障礙。
“洗白”涉罪資產也造成資產追繳處置困難。涉案贓款通過多級賬戶混同、虛擬貨幣轉換、地下錢莊跨境轉移等方式快速“洗白”,資金穿透需跨越多國金融監管體系;犯罪集團使用境內“卡農”或境外“代持人”管理資產,割裂資金與犯罪主體的直接關聯,這些都增加了證明“罪財關聯性”的難度。
“不僅如此,涉案資產的返還需要依賴雙邊司法協作,但許多國家缺乏完備的資產分享與返還協議,被請求國可能出于經濟利益原因缺乏協作動力,這也成為資產處置過程中的一大障礙。”謝玲告訴記者。
面對這些跨境犯罪的挑戰,單打獨斗已無法奏效。中國與東盟各國必須攜手構建更加緊密、高效的區域法治協作網絡。參加此次會議的各國代表都提出了相應建議。
馬來西亞沙巴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副檢察官拉芙莉·娜塔莎·查爾斯提出,應構建數字證據共享體系,建立24小時響應機制;完善法律合作框架,推進數字證據互認和引渡條約銜接。
印度尼西亞茂物地區法院法官安尼克認為,中國與東盟各國需建立安全可靠的數字協作平臺,建立透明高效的合作機制。
馬來西亞聯邦高等法院法官鐘有財認為,應通過建立數字司法應用,為區域跨境犯罪治理提供更加完善的司法保障和制度支撐。
謝玲建議,應確立“打財斷血”與“挽回損失”并重的司法理念,改變“重人身追訴、輕財產處置”的傳統傾向。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程雷認為,應該通過搭建起成型的制度體系,推動立法完善,為跨境犯罪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王玫黎提出,應確立企業的反犯罪義務,從源頭遏制跨境犯罪活動。“中國與東盟應在懲治網絡犯罪的共同利益與協作付出間進行權衡,秉持合作共贏理念,以共識呼吁更為密切的刑事司法協助與其他刑事司法合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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