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關于支持新一輪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提升行動的通知》,明確從今年起,用3年時間支持30個左右城市(群)實施新一輪補鏈強鏈。
相較首輪補鏈強鏈政策,這次政策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增強對國家戰略支撐保障,聚焦糧食、能源、礦產資源、先進制造等重點貨類貿易運輸需求,完善綜合貨運樞紐布局和功能,針對性補齊綜合交通運輸鏈的薄弱環節。
二是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原則,圍繞主要港口、重點內陸港、大型物流園區、規模化產業園區、中歐(亞)班列集結中心等主要貨運節點,“一點一策”完善多式聯運設施、信息聯通、標準、企業服務“四個體系”,打通堵點卡點。
三是提升樞紐城市樞紐功能,強化客貨統籌,支持和引導樞紐城市完善樞紐港站、集疏運、內接和外聯體系,增強樞紐城市集聚輻射能級。
四是以存量設施更新、提質、增效為主,注重通過融合化、安全化、數智化和綠色化手段,提升存量設施服務質效。
(總臺央視記者 唐穎 鄭忠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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