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審議是重頭戲。它是繼民法典后,中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態環境法典”命名的法律。
生態環境法典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也不是完全新立新定,而是采用“適度法典化”的模式。目前,中國現行有效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律已有30多部,法典首先將現行的環境保護法等10部法律經編訂纂修,全部納入,原先的這10部法律就不再保留;再將現行的有關生態要素、節約能源等方面的20多部法律,選取重要內容納入或者體現其中,原先這20多部法律則將繼續保留。
有代表委員形容,它把分散多年的生態環保法律“攥成一個拳頭”,不僅是美麗中國建設的法治總綱,也是守護綠水青山的權利保障書和推動綠色轉型的行動指南,對于做好日常工作很有指導意義。
全國政協委員、青海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李青談到,總書記給青海省布置的任務就是生態優先,因此必須保障“一江清水向東流”。開展這項工作,既要有依據,更需要法律的支撐、保障與保護。生態環境法典的出臺將讓大家在干這項工作時更有底氣。
全國政協委員、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資源生態與生物資源研究室主任閔慶文則表示,生態環境不只是資源問題,更是提高人民福祉的重要一環。他提到,“很多以前沒有遇到的問題,現在都碰上了”。基于這樣的現實認知,將其作為第二部法典,意義非常重大。
草案最引人關注的創新,是將“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編,將國家“雙碳”目標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提升為剛性法律制度,這個在全球范圍內都屬于首創。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特聘教授黃勇平對此非常認可,還算了一筆賬:“碳達峰和碳中和只有通過綠色低碳才能夠很好地去實現。我算了一下,大概‘十四五’期間中國累計減碳13.8%,‘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減碳17%,要減的力度還是很大。只有通過綠色低碳的出行和生產等方式,才能達到我們的目標。”
而針對碳匯、碳金融等需要靈活調整的領域,法典沒有急于制定剛性條款,而是作出原則性、引領性規定,為未來發展留白。
“未來我們技術發展到什么樣的程度,對環境有什么樣的干預,目前還不是很清楚”,全國人大代表、同濟大學特聘教授顧祥林說:“將來我們的活動形式變了,我們的技術更新了,對環境的干預方式變了以后,如何去保護生態環境,法典都留下了增補余地。”
也有代表委員認為,法典好不好,關鍵看落地。在臺灣省代表團的開放審議現場,記者就留意到不少代表們都把焦點對準了實施難題,直指如何避免法典出臺后,在民生關切的問題層面可能出現的“反彈及碎片化”等問題。大家普遍認為,法典落地要抓好三件事:明指責、強協同、嚴追責,把“紙上法條”變成“地上實效”。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委員陳云英非常關心關于海岸沙灘環保跟噪音的治理問題,她希望這部法典順利通過之后,要加強執法檢查,成立一個生態環境監督政府協同落實小組,這樣就不會讓政府各管一攤,導致法典可能很難有力落實。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臺聯副會長鄒振球則呼吁盡快出臺配套的司法解釋,他認為,要確保法典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落地,就要進一步厘清各部門的監管職責,不能讓法典的規定在最后一公里因為職責交叉而堵車,要讓法律的每一個條款都能順暢地傳遞到每一個監管末梢。
站在“十五五”開局的關鍵節點,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意義更為深遠。它不僅為生態環境設置了“硬底線”,更為高質量發展開辟了“新賽道”;正如審議中多位代表所言,這部法典承載的不僅是當下的生態訴求,更是對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長遠考量。當法治精神深度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保護實踐,當綠色發展成為全社會的行動自覺,美麗中國的藍圖必將在法治護航下逐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道路也將越走越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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